

被告人凃某在淘宝网上开设书店出售书本。2017年3、4月间,被告人凃某经过台湾人陈某在台湾订购书1000余册,并由陈某将上述书担任运送到被告人凃某供给的湖北省的收货地址。
陈某购买好被告人凃某选定的书后,装入十个纸皮箱交由台北市的天胜公司欲运送至天胜公司在东莞的办事处再送货给被告人凃某。
天胜公司将该批书空运至香港特别行政区,曲折经由东莞市友X货运署理有限公司、东莞市旗X货运署理有限公司、终究由外X报关有限公司以“少儿漫画书”名义于2017年4月6日向A海关申报进口。在申报进口进程中被海关抄获。海关同批次合计抄获1331本“少儿漫画书”,分属被告人凃某和黄某1一切,经判定,上述1331本书本有1326本为淫秽物品。
本案中,海关现场查扣的黄色漫画书为12箱,其间10个大纸箱,2个小纸箱,合计1331本漫画书,除5本为非黄色书外,其他1326本均为黄色漫画书。因为海关现场查扣时,将12箱黄色漫画书混在一同,故无法直接区别被告人凃某和黄某各自私运的书本数量。
不过现有依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凃某和黄某各自私运的漫画书箧数和分量。①天胜公司驻虎门办事处的林某证明,涉案黄色漫画书共12箱,分归于凃某和黄某,其间黄某1-2箱,其他为凃某的。②天胜公司的陈某所发寄货阐明证明,涉案货品12箱书,分归于凃某和黄某,其间凃某10个大纸箱,共重300公斤,黄某12个小纸箱,共重23公斤。③殷某研供给的聊天记录和入库单证明,涉案书本共12箱,重321公斤。④黄某与某集运公司之间的聊天记录显现,黄某购买的书本为24公斤。⑤凃某供称,其被扣的书本共10个大纸箱1000多本,两个小纸箱不归于其;黄某证明其被扣的书本为2箱24公斤。现场称重涉案1331本书本共重322公斤余。
综上,经过上述依据能够证明10个大纸箱的归于凃某的,2个小纸箱归于黄某的,而黄某的书本重23-24公斤,凃某的书本重297-300公斤。 在确认凃某和黄某所购书本的分量后,别离计算出凃某和黄某各自的黄色书本的净分量,再经过对一切黄色书本的单本分量进行排序,按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从最重的书本开端放置,计算出凃某297公斤能够包容的黄色漫画书数量为1205册以上。别的,侦办试验还挑选了单本最重的1000本黄色书本称重,总分量在240公斤以上,而凃某的黄色漫画书毛重284173.5公斤,远超240公斤,故其数量远超1000本。综上,依据本案依据和侦办试验数据,能够确定被告人凃某私运的淫秽物品数量为1000本以上。
依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规则,以牟利或许传达为意图,私运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许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罚金。再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私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十三条以牟利或许传达为意图,私运淫秽物品,到达下列数量之一的,能够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较轻”:…(三)私运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不满二百副(册)的……私运淫秽物品在第一款规则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应当确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则的“情节严重”。